选部监
官名。北魏置,掌监督尚书省选部曹事。《魏书·阉官·赵黑传》: 尚书李訢奏“选部监公孙蘧为幽州”。
官名。北魏置,掌监督尚书省选部曹事。《魏书·阉官·赵黑传》: 尚书李訢奏“选部监公孙蘧为幽州”。
建康正、建康监、建康平的合称。南朝梁武帝初于京畿建康县置狱司比廷尉,设三官掌其事,职掌与廷尉三官略同。《隋书·百官上》: “建康旧置狱丞一人。天监元年 (502) ,诏依廷尉之官,置正、平、监,革选士
官署名。清末京师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于巡警部设。专司探访、侦缉奸宄,凡行踪诡密、潜谋不轨、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者,均需进行探查。置监督一人,辖中、左、右三路局。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宣
奸诈狡猾的官吏。《后汉书·酷吏列传·周纡》:“到官,晓吏人曰:‘朝廷不以长不肖,使牧黎民,而性仇猾吏,志除豪贼。’”《论衡·商虫》:“豪民猾吏……威胜于官。”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初,(道武) 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小司乐中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乐部中大夫”。
见“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选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省,以备咨询政事,为待制官之始。高宗永徽(650—656)以后,以学士、文人待制; 玄宗先天(712—713)时以京“清官”及“朝集使”六品以上,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转运使、副使通称。
枢密副使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