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司勋郎。官名。隋文帝置司勋侍郎,炀帝改为司勋郎。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吏部尚书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军事事项。
官制用语。辟召,即征聘。汉朝公府州郡的长官可以自行征聘任用官吏。《文献通考·选举·辟举》:“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入仕……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
宋朝法令文书名。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如《太平兴国编敕》、《咸平编敕》、《天圣编敕》。其中,除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与律并行,且有优先适用效力。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北齐置,以褒赏军功勋臣,无职事,六品上,位在尚书诸曹郎中之上。明朝定为正三品武官初授之散阶称号。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三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 (1755),改名武义大夫。官名。明代武散官正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机关。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三月成立,直隶于国民政府。总司令部内设办公厅、机要室及参谋、副官、军法、军医、交通、经理等六处。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底撤销。参见“国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将军”。
见“保正”。
即“骐骥院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