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币总厂
造币机构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四月在天津建成户部造币总厂,设提调一人经办。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改属度支部直辖,掌铸造国家货币。总厂仍设于天津,并于武昌、成都、云南、广州四处设分厂,奉天亦暂设分厂一处。各分厂设正副监督各一人,工务长一人,并有艺师、艺士等员。各分厂分设总办、帮总办各一人,并由总厂置正副坐办各一人,其下亦设工务长及艺师、艺士等员。
造币机构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四月在天津建成户部造币总厂,设提调一人经办。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改属度支部直辖,掌铸造国家货币。总厂仍设于天津,并于武昌、成都、云南、广州四处设分厂,奉天亦暂设分厂一处。各分厂设正副监督各一人,工务长一人,并有艺师、艺士等员。各分厂分设总办、帮总办各一人,并由总厂置正副坐办各一人,其下亦设工务长及艺师、艺士等员。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清朝同知之别称。
“左光禄大夫”的省称。
尚书左、右丞别称。
官名。汉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右扶风所属有厩长及丞,为主管养马之官。
夏朝所置教育机构。相当于周朝的“小学”。《礼记·王制》:“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郑玄注:“西序”,“亦小学也”。
官名。北魏置。外都坐大官属官。《魏书·尧喧传》:“(吕受恩)累迁外都曹令,转北部给事、秦州刺史。”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改制罢。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弘文院遂改称“内翰林弘文院”,长官称“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官名。唐朝边镇武官,位军镇大使、副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