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士四科是汉朝推荐任命官吏的四条标准。汉朝官吏的任用,初由朝廷委派,后来,朝中的高级官员和地方州郡的属吏,皆由自己向朝廷推荐任命,但有些实在不称职,于是肃宗孝章帝建初年间下诏辟士四条。《后汉书·孝和帝
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汉书·张敞传》:“国辅大臣未褒,而昌邑小辈先迁。”
官名,汉魏时东方不弥国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东行至不弥国百里,官曰多模,副曰卑奴母离,有千余家。”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似为天朝典官,掌巡查天京上下河道。有天京左江巡河道、天京右江巡河道各一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署名。明朝内府置。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近侍、看时近侍无定员。掌观察气象,测候灾祥,并会同钦天监经管每年造历之事。官署名,为汉朝气象机关,属太史,掌候日月星气。其长官为丞,有待诏四十二人,十四人候星,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下统刀剑备身副都督,刀剑备身五职及刀剑备身等,掌侍卫皇帝左右。从四品上。
国民党政府制度,凡官吏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的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公务员包括下述三类人员:一是官吏。官吏仅是公务员的一种,凡称官吏者即是公务员,但为公务员者未必就是官吏。二是自治行政人员。指自治行政机关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无定额,正六品。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秩同主事。官名,清朝光绪32年(公元1906年)设此官,属农工商部,无固定名额,
明清吏部铨选制度。亦称抽签,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万历二十九年(1601)倪斯蕙创议掣签法,由候选者自行抽签,以定选授先后。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清朝沿用此法,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