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总
官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武官,正八品,位次于掌旗。
官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武官,正八品,位次于掌旗。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造铜锡器皿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零五人。
官名,汉置,为州郡佐吏,简称主记、记室、主记掾、主记室,位在主记室史上,掌记录文书,催督期会。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
官署名。元朝置,掌印造、发行钞币。宪宗三年 (1253) 始于京兆路立司,印钞以佐经用。七年,罢司。世祖中统元年 (1260),置诸路交钞提举司,隶燕京行中书省管辖,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至元三年
军事设置。明朝于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下游特林地方)下置。共有弗孙河、木温、埇坎河、撒哈、亦马河咬东、可木、黑龙江七处,置如羁縻卫所,均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
官名。皇帝待派的财务专员,为都大提举茶马司长官,主管茶马之事。参看“茶马司”条。
官名。北齐置,见“食官署令丞”。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改茶马司置,职掌如故,设都大提举榷茶公事领之。后改称茶事司。
官署名。北齐置,掌诸营建土木工程。设将作大匠为长官,有丞四员,又置功曹、主簿、录事等属吏。若有营作,设将、副将、长史、司马等官,辖诸军主、军副,幢主、幢副等。隋初沿置,丞、主簿、录事各置二员,领左、右
官名。吐蕃官,即副相,置一人,亦号小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林麓禁令守护。《周礼·地官》: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