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部郎中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初二人,正五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都官部”。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初二人,正五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都官部”。
官署名。金朝属太常寺。主管帝后墓地。设令、丞领署事。初由宛平县令、丞兼园陵署令、丞。宣宗贞祐二年(1214)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领署事。官署名,金朝置,掌园陵。其官有令、丞,由宛平县令、
官名,汉置,掌西域屯田事。《后汉书·西域传》:“元帝又置戊、已二校尉,屯田于车师前王庭。”“后阿罗多复从匈奴中还,与卑君争国,颇收其国人。戊校尉阎详虑其诏引北虏,将乱西域,乃开信告示,许复为王,阿罗多
宫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始设,隶属于行政院,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为正副长官。即由行政院正副院长充任。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九月二十三日及同年十二月八日国民党政府两度
官名。唐置,见“控鹤府”。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监门府置,十六卫之一。不领府兵,置大将军 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四员,与右监门卫率亲近禁军,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入,职任颇重。有长史、录事参军事,兵曹
教育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原隶大学院,大学院改为教育部后改隶教育部。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的《教育部大学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其职务为决议全国教育及学术上重要事项。委员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全国经界局的长官,见“全国经界局”。
官名。元丰改制以后置,以吏员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为员外郎。掌铨注自借差、监当至供奉官、军使。侍郎右选内部组织分十五案:从义案,忠训案,成忠案,承节案,承信案,进武案,差注案,生事上下案,掌阙案,资次案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弘文院遂改称“内翰林弘文院”,长官称“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蒙古语,意为“放牧骆驼者”,又译“帖蔑额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