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出盐多的郡县置盐官令,或称盐令,掌收盐税。《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妃嫔传》:“(徐矫)弟祚袭封,亦以战功至于芜湖督,平魏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凡将军皆掌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吴主权徐夫人传》:“(徐)祚袭封,亦以战功至芜湖督、平
官名。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明制,殿试设若干名,以内阁、六都、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分看各试卷,详定高下,届期上殿读卷唱名。清制,会试中设,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负责在
杂任职名。唐制于太常寺两京郊社署置二人,掌祭祀时酌罍水以洗爵。
官制用语。指系在印柄上的丝带,呈绿、紫、绀三采。綟本为草名,其色绿,故用作绶名。汉朝以之系在金质印章柄上,授予相国及诸王国贵人,两晋、南朝时只授于相国,作为其地位的标志。
官名。唐朝设此官。《新唐书·百官四下·西都》:“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辽朝官。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一人,从五品。详见“鸿胪寺左少卿”条。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官员因被奏举或责降,就地改注其他差遣,称就移。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官员因被奏举或责降,就地改注其他相应的差遣,称为就移。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江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49) 定制,设掌印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