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钱局
官署名。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隶户部钱法堂。顺治元年(1644)始设,康熙六十一年(1722)定制,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局称宝某局。共设局十六,以监铸官为主官,各开炉若干座,时开时停,皆依部颁程式铸造钱文。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
官署名。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隶户部钱法堂。顺治元年(1644)始设,康熙六十一年(1722)定制,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局称宝某局。共设局十六,以监铸官为主官,各开炉若干座,时开时停,皆依部颁程式铸造钱文。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
周朝乐官统称。《国语·楚语下》: “宴居有师工之诵。”韦昭注: “师,乐师也。工,瞽蒙也。”乐师、乐官。《国语·楚语上》:“宴居有师工之诵。”注:“师,乐师也;工,瞽矇也。”
满语官名。武职。即“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汉译为“前锋统领”。
官名。魏晋南朝秘书、著作等官署多置。魏、晋八品,后不详。官名。见“主图令史”。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另射他阙,称改注。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均须退回原任,另行指射其他
吏名。宋朝谏院置。
官名。掌管国王、王后伙食和祭祀酒食的官。《周礼·地官·序官》“人”注:“祀人:主炊官也。”任此官的为妇女或阉人。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 (后9) 置,位上公,与太傅、太师、国将同为四辅。刘歆曾任此职。东汉初。彭宠自立为燕王,亦置。西夏、元朝为佛教僧侣官衔。西夏国师曾主持译经。元多授吐蕃高僧。其位低于帝师,高于司空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 增置,为正九品下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诸卫。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正九品下。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二人,正三品,简任。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总管馆中一切事宜。
宫廷女官名。东汉始置,并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已。隋炀帝置三十七人,正七品,为御女之属。唐置二十七人,正八品,位在御女之下。宋、金沿置。金为正八品内命妇。女御称号。东汉置,《后汉书·皇后纪》:“及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