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拜
官制用语,即除故官,授新官。《后汉书·杨秉传》:“七年,南巡园陵,特诏秉从……及行至南阳,左右并通奸利。诏书多所除拜。”
官制用语,即除故官,授新官。《后汉书·杨秉传》:“七年,南巡园陵,特诏秉从……及行至南阳,左右并通奸利。诏书多所除拜。”
汉苑名,有令一人,俸六百石。主鸿德苑。见《后汉书·孝桓帝纪》。
官名。唐开元中置齐太公署,有令丞各一人,属太常寺。掌齐太公庙开闭、洒扫与春秋祭奠之礼。
官署名。① 明清掌织染绸缎事务之机构。明朝又称“织染杂造局”。设于南、北两京和地方各府各布政使司。南、北两京所设者分内外,内局为宦官八局之一,以应上供,外局为地方所设者,浙江之杭州、湖州、嘉兴等十府,
辽朝以俘户设立的地方行政建制。凡诸王、公主、外戚、大臣、诸部以俘掠的人户建立的州县,即称之。亦称 “投下州”、“头下州军”。其长官,除节度使由朝廷任命外,刺史以下皆由所属主人任命; 官位九品以下及井邑
亦称候选人员考试,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县参议员选举条例》规定:“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
官名。即“太子内坊丞直”。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
官名。清末典礼院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总理本院事务,监督所属官员。
参见“署缺”。
官名。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置,位在枢密直学士下,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带此职者皆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三品。官名,宋真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