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殿书院副知院事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散骑常侍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散骑常侍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从六品。掌太后宫传达之事。
官名。明洪武三年在王府置谘议官,掌谘谋众事。见《明史·职官四》。
官名。商王成汤时伊尹曾任此官。《诗经·商颂·长发》: “实维阿衡,左右商王”。一说即保衡,阿、保皆伊尹所任官名,即保育教养之官,衡则为伊尹字。见俞樾《群经平议》。晋朝为宰相尊称,或为权置之官号,号尊而
参见“统领官”。清代军制,两标(团)为一协(旅),协置统领,又称协领。参看“协领”条。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长官。亦称“典宿卫事”。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文散官名。金置,秩从四品下。
官名。晋朝置,公府属官。
即“三司都理欠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