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兆魁
明广东东莞人。万历进士,授行人,擢御史。万历三十九年(1611)率先疏劾顾宪成等东林党人,迁太仆少卿。一度乞归。后进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天启五年(1625)官至刑部尚书。秉承魏忠贤意指,力除政敌。次年因属吏行私,受累落职归。崇祯初定“逆案”,徒三年赎为民。
明广东东莞人。万历进士,授行人,擢御史。万历三十九年(1611)率先疏劾顾宪成等东林党人,迁太仆少卿。一度乞归。后进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天启五年(1625)官至刑部尚书。秉承魏忠贤意指,力除政敌。次年因属吏行私,受累落职归。崇祯初定“逆案”,徒三年赎为民。
十六国汉(前赵)刘曜年号(318—329)。凡十二年。
东晋谯国谯县(治今安徽毫州)人,字辅佐。三国魏宗室。郡察孝廉,除郎中,征拜太学博士。太元中与王珣等增造宗庙歌诗。累迁尚书郎、下邳太守。与著作郎庾阐同作《扬都赋》,而亚于阐。又以名位不至,著《对儒》以自
历(歷)书名。清陈芳绩撰。四十七卷(陈芳绩序作四十七卷,而目录脱“卷第四十七”标目)。分部表三卷、郡表十五卷、县表二十九卷。以“地”为经,以“朝代”为纬。部表首列“虞十二州”及交州,每州下列自虞至明代
隋人。任司隶从事。炀帝时,受命与侍御史韦节出使西域。至罽宾,得玛瑙杯。抵王舍城,获佛经。至史国,收十舞女、师子皮、火鼠毛。后又使安国,得五色盐而返。
约前390—约前330战国时晋人,一说鲁人。秦相商鞅门客,变法中参与“谋事画计,立法理民”(《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裴骃集解引刘向《别录》)。主张实行法制,“令民自正,令事自定”,认为“赏罚随名、民莫不
即“田苓”。
书名。明杨慎撰。一卷。此书为杨慎流寓云南时著作之一,记云南山川凡二十六条,内容抄录方志,甚简略,《千顷堂书目》、《明史·艺文志》、《四库提要·传记类传目》等著录,《读史方舆纪要》引用。单行本早佚,《续
?—949辽东丹王耶律倍女,世宗妹。封公主。嫁萧翰。天禄三年(949),与萧翰谋反,死于狱中。
即“刘劭①”。
1146—1185金世宗次子。本名胡土瓦,后赐名允迪、允恭。大定元年(1161),封楚王。次年,立为皇太子。信用汉官。二十四年,世宗往巡上京,留中都守国近一年,亲理国政,减免朔望日朝臣公服参拜等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