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燕段随年号。386年,凡1年。
见“吾也而”(1046页)。
畲族古称之一。“輋”读音与“畲”同,为广东地方的汉字俗字,意为“巢居”。始见于南宋文天祥《知潮州寺丞东岩先生洪公行状》一文,指生活在广东潮州山中搭棚构木而居的畲族先民。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粤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撒合夷。为※克烈分部之一。一度投靠札只剌部札木合。后该部首领温真率部分部众,脱离札木合,转投铁木真(成吉思汗)。约宋淳熙十六年(1189),共举铁木真为蒙古部汗。继而与铁木真叔
一说为五代时大义宁国杨诏(杨明、大杨明)年号,931—?年。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哈勒图,接额鲁特前旗界;西至达郎图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南至亲格勒图,接本部左翼左末旗界,北至卓赉布拉克,接本部左翼中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
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俺答汗(阿勒坦汗)玄孙,固山贝子。※固穆第四子。康熙十三年(1674),袭札萨克固山贝子。十四年三月,拒察哈尔布尔尼诱,不从叛,遣使三等护卫舍布斋奏告清廷
即“瓯”,见“西瓯”(690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