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首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约1890—?傣族起义领袖。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县勐龙区人。傣族。原为武术教头,以教授武术之便,广结乡人,于傣历1275年(1913)聚众四五千人于曼纳囡,上书要求勐龙土司减免官租,并领导群众组成农民武装
?—1696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多尔济之子。驻牧青海布喀河到柴集河一带地方,为青海和硕特八台吉之一。父死后,袭职任青海和硕特右翼长。为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后旗之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
见“和勇”(1443页)。
1566—?明末清初青海瞿昙寺高僧,第一代堪布。藏族。出生于云畦家族。13岁,于青海湖畔从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出家。18岁赴西藏,由赤强巴嘉措堪布受沙弥戒。在阿里扎仓,拜端拉巴堪布为师,3年中勤学《集类学
书名。简称《辍耕录》。陶宗仪撰。30卷。作者于元末投考进士不中,隐居松江,耕读自适。当杂采前人笔记所载及本人亲身闻见之事,随手笔录,后编次积稿,共得382条,以成是书。所记“上自廊庙实录,下逮村里肤言
僜语音译。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奴隶。约占总人口的1%。主要来源于购买、债务和奴产子等。为主人承担田间和家务劳动。一般与主人同住一个长屋中,吃穿无甚大差别。经允许可为自己经营小片土地和饲养少量禽畜。但人身
见“移剌捏儿”(2068页)。
即“段明”(1693页)。
渤海王国向唐朝贡所经之路。为渤海5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安史之乱”(755—763)前,渤海向唐朝贡一般经由营州(今辽宁朝阳市)的陆路,营州被乱军占据后,便改由水路转赴长安。具体走向为,从上京龙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