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
见“兀慎”(107页)。
见“兀慎”(107页)。
即“速末水”(1840页)。
?—1329元朝将领、兵器制造家。回回人。本西域旭烈(今伊拉克纳杰夫)人。年青时,随父(著名造炮家)亦思马因造炮。至元十一年(1274)父卒,与兄布伯继承父业。十九年(1282),任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
地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绥化市。辖域东西300余里,南北100余里。东界东兴道,南连巴彦州,西邻青冈县,北接海伦府。府境沿革同※呼兰府。其地原名北团林子。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勇士山麓”,亦名察瓦巴宿、察贡、巴苏。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怒江上游,属昌都地区。其地东北为牧区,河谷为农区。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封察木多地区帕克巴拉为呼图克图,与副呼图克
唐贞观十年(636),太宗对吐谷浑王诺曷钵之封号。见“诺曷钵”(1954页)。
明清两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韩腾于明末授土百户。清顺治年间(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辖407户,年纳青稞8.8石,交叠溪营守备衙门,折充兵米。
河名。即今永定河。辽代始见其名。一作芦沟河。大定十年(1170),金政府议决疏卢沟以通京师漕运,因山东岁饥未动工。十一年十二月,省臣复奏开之,并提出自金口疏导至京城北入壕,东至通州之北,入潞水(今白河
驻藏大臣使用之印章。藏语称“达木粗”。乾隆十四年(1749),派傅清、拉布敦2人为驻藏大臣,钦差大臣印章命由傅清收掌,后掌印人由皇帝决定。四十五年(1780),驻藏大臣分为驻藏办事大臣和驻藏帮办大臣后
古郡名。晋咸康元年(335)置。隶属凉州,治所在黄河城(今青海化隆群科一带)。辖地相当今青海化隆县地及贵德黄河以北部分地区。晋太元十年(385),地入后凉。翌年,为鲜卑族秃发乌孤所据,义熙九年(413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