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饭
朝鲜族传统食品。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以大米(或糯米)、小米、高梁米、黍、豆类混在一起焖制而成。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正月十五日乃“作五谷杂饭食之,亦以相遗……盖袭社饭相馈之古风也”。有祈求年内五谷丰登,招进五福之意。所用五谷因地而异,五谷比例亦不完全相同。饭做成后,异姓各家之间互相换着吃,当天吃9顿饭,民间相信吃9次五谷饭为吉。
朝鲜族传统食品。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以大米(或糯米)、小米、高梁米、黍、豆类混在一起焖制而成。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正月十五日乃“作五谷杂饭食之,亦以相遗……盖袭社饭相馈之古风也”。有祈求年内五谷丰登,招进五福之意。所用五谷因地而异,五谷比例亦不完全相同。饭做成后,异姓各家之间互相换着吃,当天吃9顿饭,民间相信吃9次五谷饭为吉。
旧时京族地区负责村寨“哈亭”(神庙)烧香之人。由村寨“嘎古”(长老)推选,经神前占卜而定,任者必须人财两旺、儿孙满堂和妻媳俱全,且任职前要为群众抬过棺材和为神庙服过杂役。任期为3年,任职期间可耕种神庙
见“妫水”(126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后卫。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首领义不扎尼等来朝,明廷在其所属之地置此卫,以义不扎尼为指挥同知,罗卜滩咩哥毡为指挥佥事,其地在呼兰河北,小兴安岭以南地区。
见“九姓铁勒”(36页)。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阿克萨哈勒随汗归清,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授札萨克,建旗。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
见“吉里迷”(681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同猎者”。家族公社时期,每个“乌力楞”(公社)的生产由“新玛玛楞”(家族长)指挥,被分配去同一地区狩猎的人,称“安格那如”。一般约四五人,从中选出一名“给靠列都阿楞”(行猎长),根
史学家。全名阿布勒·法图赫·阿布都·卡费尔·本·侯赛因·阿勒马伊。11世纪时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人。谙熟喀什噶尔史,著有《喀什噶尔史》和《晒赫词典》,两书均已失传。《喀什噶尔史》若干片断,保存于贾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