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娃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对雇短工的称呼。主要出现在农忙季节,以粮食计酬,每天工作为3升玉米左右(约3公斤)。虽有缺粮者主动求雇,但雇佣双方多发生在亲戚或同族间,属早期雇佣形态。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对雇短工的称呼。主要出现在农忙季节,以粮食计酬,每天工作为3升玉米左右(约3公斤)。虽有缺粮者主动求雇,但雇佣双方多发生在亲戚或同族间,属早期雇佣形态。
靺鞨(勿吉)著名7部之一。因居黑水(今黑龙江)近旁得名。《隋书》等称其“在安车骨西北”,当在安车骨部东北,约分布在松花江注入黑龙江后至奇集湖附近的黑龙江南北两岸(一说在黑龙江下游),为7部中处最北者。
见“贵由”(1653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隆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闲散台吉色布腾博硕克图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1876—1947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逻盛”(2062页)。
北宋摩崖石刻。宋余靖(1000—1064),字道安,广东韶州曲江人,汉族,镇压侬智高的宋军副将)撰文。刻于桂林铁封山镇南峰西面半山石壁上,时间在皇祐五年(1053)。额篆书汉字,每字径9寸;正文楷书汉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见“石抹仲温”(455页)。
明清时康藏地区土著茶叶商人总称。又称康帮商。有喇嘛商、土司商之别。喇嘛商指由各大寺院自营商业。其制,资本由各喇嘛凑集;经理由众公举,称充本。负责经营的人无薪水,每二年结账一次,即轮换他人,不得连任,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