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汤安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一作“雅法哈”。清代曾称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为“雅发罕鄂伦春。”
即藏传佛教及西藏佛教的旧称或俗称。此称在明代张居正所撰北京番经厂碑文中已见。清季及民国时,文献中多见此称。在近现代西方藏学界文章中在用Buddhism in Tibet”或“Tibetan Bud-d
西南少数民族称谓。有广狭二义,广义泛指西南诸少数民族,与“西南夷”、“南蛮”相似;狭义指分布于今贵州南部惠水县地的五氏、七氏、八氏长官司,时代含北宋至元。其民以农耕稻作、居住干栏、击铜鼓沙锣、椎结左衽
见“三受降城”(52页)。
渤海王国僧人。入唐学经,从师应公。唐元和八年(813)秋,与日本留唐学问僧灵仙遇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议论投契无间。长庆二年(822),灵仙入五台山求法,居铁懃寺。五年,贞素携日本寄灵仙之百金及书信
参见“地方台站”(678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①清世祖福临年号。1644—1661年,凡18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世祖福临(2411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江、新平、双柏、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赛罕王”(24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