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
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清佳努”(2109页)。
蒙古族特有民间传统拉弦乐器。蒙古语称“绰尔”或“朝儿”。因琴杆顶端饰以雕刻精细的马头,故名。一说前身为“奚琴”,来源于东胡系的“奚”(库莫奚)。相传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时,在蒙古地区已有所流传。蒙古民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也称阿美沟。西南距锡尔哈站60里,东北至卓素站70里,东距赤峰约120里,北距大庙约20里。
1566—1645清初官员。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世居萨齐库。因乌喇部攻萨齐库,率所属6部归附,授骑都尉世职。因从征有功,加三等轻车都尉。又以沙岭战功,加二等轻车都尉。后金天聪五年(1631),奉命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诺尔布桑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父卒,袭固山贝子,后任昭乌达盟盟长。为人有勇无谋,不善待人,自恃官高爵显,作威作福,暴虐无道。凡有骑马过王
又称“勒司廊”,汉语通称“议事庭”。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的最高立法及权力机构。由宣慰使司署掌管行政、司法、钱粮、军事等主要大臣和分管各勐的※波朗”组成,议事庭长称“召景哈”。每年定于关门节和开门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之“显祖纪”,他载稍异,该书“勿吉传”记为“拔大何”;“契丹传”与《辽史》、《通典》均记为“何大何”;《册府元龟》记为“阿大阿”。据契丹古老传
官名。满语音译。“他赤”具有“令学”之意,“哈番”意为“官员”。清初中央各衙门多设有“他赤哈哈番”,汉译为“博士”官。地位与品级笔帖式同处于伯仲之间,职务亦两相当。顺治元年(1644)定:选部院衙门笔
①水族地方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光绪二十年(1894)。时贵州三都县九阡及榕江县水尾等地水族29村寨,为保障地方安全,由寨老们协商建此组织以实行联防。制定“议公白告”之12条规定,刻石立碑以为凭证。碑中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