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覩姑
见“耶律余覩”(1313页)。
见“耶律余覩”(1313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后藏古老家族,通称第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侵占西藏,其庄园被没收。后准噶尔被驱,复业。家族成员旺坚若丹,于六十一年(1722)任日喀则宗本,雍正十一年(17
?—1044西夏大臣,名源。本宋朝华州华阴人。有才气,累举不第而投西夏李元昊为谋士。官大太师、中书令。夏天授礼法延祚四年(1041)四月,升国相。为李元昊献策,联结契丹,夹击宋朝。曾随李元昊参加宋夏好
见“藏币”(2567页)。
232—348十六国时期佛教高僧。原籍西域龟兹人。姓帛。9岁出家,曾两度往罽宾(克什米尔)学小乘佛教,能诵经数十万言。晋永嘉四年(310),经敦煌至洛阳,时年79岁。因擅长咒术和预言,深得后赵石勒崇敬
书名。又名《明译天文书》。洪武十五年(1382)西域回回人海达儿(又译黑的儿)等奉明太祖朱元璋命,以元遗阿拉伯文伊斯兰教天文书译出。凡4卷:卷1总释题目为第一类;卷2断说世事吉凶为第二类;卷3说人类命
明代建州女真※长白山部所属三部之一,又称鸭绿江路。因沿鸭绿江居住,故名。地当佟佳江(今浑江)以东与鸭绿江合流以西附近上游左岸地区,约在今吉林省辑安、塔甸(长白朝鲜自治县)等县境。以农猎为生。明万历十九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又作嘻玛卜。珞巴语音译,“嘻玛”意为“穷”、“贫”,“卜”意为“人”,即“贫穷阶级”、“贫困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
见“毛明暗台吉”(361页)。
一个女子与一个以上男子结为配偶的特殊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和母系氏族制,其后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通常与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行。以其发展阶段不同,形成若干类型,常见的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叔侄
解放前京族地区村寨文书称谓。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经济帐目和宗教活动捐献的收支等工作。任期为3年,期满可得渔箔一所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