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王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1172金大臣。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失撒古河人。女真族。夹谷氏。工部尚书谢奴子。善女真、契丹文。每论大事,见地超同辈。海陵王天德元年(1149),以功臣子充护卫。翌年,授武义将军,升符宝郎,出为
见于《蒙古青史》,即“撒尔塔”(2491页)。
即“卓其笃”(138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锡伯格图,西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南临军台,北抵齐克达噶图岭。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三十年(1691),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子班第达额尔德尼纳木札勒归清,授札萨克,建旗。
见“令支”(578页)。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亦作“寿隆”。1095—1101年,凡7年。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即奇首可汗,又记作奚首。传说中的契丹始祖。有八子,繁衍为八部。时在潢河(今内蒙古境内西喇木伦河)西、土河(今老哈河)北一带活动,“草居野次,靡有定所。”《辽史》记在木叶山(两河交汇处,契丹发源地,契丹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伊犁察哈尔人专称。见“察哈尔营”(2475页)。
见“右部哈萨克”(4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