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剌忽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鄂勒欢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东大富拉珲河口富乡屯。
书名。又名《大元混一江南实录》、《丙子平宋录》。元刘敏中撰。3卷。前有大德元年(1297)邓锜、方回、周明三序。记至元十一年(1274)九月伯颜领兵攻宋,至十三年五月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内容与《
传记名。元欧阳玄(1273—1358)撰。玄字原功,号圭斋。浏阳人,延祐进士,官至翰林院学士承旨,参与修辽、金、宋史,为总裁官。记述偰氏的族属、兴起及元代的政绩。偰氏以居和林城(今蒙古哈尔和林)北之偰
见“李骧”(1023页)。
哈萨克族婚俗歌曲。又译“科而斯”。意谓“哭别歌”。一般是在伴娘偕新娘与亲人告别时唱。歌词大意是:门前的小山坡啊,牛羊离不开你,可爱的故乡,亲爱的人们,我怎能忘记你们的情义。门前的柳树林啊,我常在你的绿
官名。满语音译。汉译言“郎中”。清代六部、理藩院及内务府等所属各司,皆设郎中以主司事。吏、户、礼、兵、刑、工部各司所设者,均置满洲缺、汉缺;理藩院者,均置满洲缺、蒙古缺;惟内务府所属七司之设俱不分满汉
清末新疆哈萨克汗王。清同治二年(1863),拒绝沙俄威胁利诱,向清政府请准袭其叔阿勒坦沙拉汗爵,并组织数百牧民支援官兵反抗沙俄对我国斋桑湖东南一带的侵略。
见“朔方”(1944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黄河边多哇雅日昂地方。26岁在夏琼寺吉哇公所当磨房工,被称花子班第。29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2年之久,熟记全部所教经论。又在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前聆听五部大论之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