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汗
见“拓跋那” (1356页)。
见“拓跋那” (1356页)。
见“耶律蒲鲁”(1322页)。
见“多伦人”(849页)。
蒙古国勋戚。又称哈答驸马、哈合歹驸马,或译为合歹古列坚。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之子。以其父引导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军征服“林木中百姓”之功,尚术赤女火雷公主(一说尚扯扯干)为妻,继其父统领斡亦剌部。元太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
参见“巴延阿布该阿玉什”(420页)。
突厥语,意为“公驼汗”。西迁回鹘在中亚建立的※喀喇汗王朝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之一。史载,※萨图克于伊斯兰历三三○年(942—943)在圣战者支援下占领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后,始称“博格拉汗”。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
见“察剌秃山卫”(2477页)、“者剌秃卫”(1349页)。
十六国时期西秦都城。见“苑川”(1343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