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蒙古国大将。又译合臣、哈只吉、哈赤吉。太祖十一年(1216),辽东契丹人耶律留哥部下9万余人窜逃高丽,夺据江东城。十三年(1218),奉命与札刺率蒙古军及辽东蒲鲜万奴所属女真军追讨。与高丽王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12月(清光绪十年十一月),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和俄国驻塔城领事巴勒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8款,主要内容:1.规定北起额敏河,南至玛里山附近,西起国
东晋十六国时北方部落名。族属不明。《资治通鉴》称其为后秦姚兴的属国;《魏书》附其传于高车后;今人有说其为柔然的属部者。与黜弗部同居于河曲一带(在今山西芮城县西风陵渡一带的黄河曲流处),处于北魏和后秦之
即“乌斯多”(337页)。
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因居罗涅河,故名。罗涅音近拉林,当为古今译字之异。分布在今拉林河流域。辽天显三年(928)正月,有黄龙府罗涅河女直与达卢古部一同向辽纳贡之记事,此后不见其名。
1859—1924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幼年出家当喇嘛,后为高勒苏庙达喇嘛。光绪二十七年(1901,一作三十一年,1905),其侄勒恩札勒诺尔赞札萨克在北京逝
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座落在契丹南京城中心地带(今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为八角十三级密檐式实心砖塔。是我国现存密檐砖塔中较典型的一座。通高57.8米。基座较高,由两层须弥座,一层平座,三层莲瓣构成。莲
清代苗族农民起义。嘉庆九年(1804),※乾嘉苗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加强在湘西地区统治,推行“屯田养兵、设卡防苗”政策。在永绥(今湖南花垣)、凤凰、乾州(今吉首)、古丈、保靖五厅增设守备、把总、外委等
见“阿巴”(1190页)。
契丹传统祭俗。《辽史·国语解》:“凡出征,以牝、牡麃各一祭之曰,诅敌也。”反映出契丹游牧生活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