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草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出猎。出猎前要守戒礼,猎具不许女性抚触,并要经过占卜决定凶吉,狩猎被视为一种神圣的行为。猎获物大家平均分配。②旧时高山族人对猎取人头的称呼。一般十数人集体行动,猎取对象不分男女老幼,也毫无宿怨,目的用作祭礼,是基于某种宗教信仰的行为。因不是出于仇杀,故对猎来的首级必须定期致祭,以示哀悼。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出猎。出猎前要守戒礼,猎具不许女性抚触,并要经过占卜决定凶吉,狩猎被视为一种神圣的行为。猎获物大家平均分配。②旧时高山族人对猎取人头的称呼。一般十数人集体行动,猎取对象不分男女老幼,也毫无宿怨,目的用作祭礼,是基于某种宗教信仰的行为。因不是出于仇杀,故对猎来的首级必须定期致祭,以示哀悼。
藏语音译,意为“翼”。唐代吐蕃军政建制。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合一的机构,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各如有固定辖区、人口、军队。时吐蕃分为“五如”:伍如、约如、叶如、如拉、苏毗如,前四者
书名。作者不详。原著为托忒文。约成书于18世纪中期。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社会科学院原民族研究所及新疆大学历史系部分研究人员在和静县考察时取得。书中对土尔扈特西迁、四卫拉特构成、喇嘛
明初在东北所设※兀良哈三卫之一。自称“我着”。明初游牧于潢水(今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北,福余河(又作瑚裕尔河,今乌裕尔河)流域,即今齐齐哈尔地区。洪武二十二年(1389)始设卫,因福余河得名。以故元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一说“即《穆天子传》赤乌氏之裔”。原居地在今宁夏,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曾至其地。后为秦所灭,徙其民一部于宁夏固原东,置乌氏县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咱(扎)曲喀娃。意为咱(扎)曲河地方之人。为蒙古尔津、永夏、竹节三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三部。东界川边石渠县,南界扎武,西界迭达、拉布寺、称多、固察,西北接娘磋,东北抵果洛
即“赤那思”(1012页)。
见“西阳蛮”(696页)。
大玛哈鱼籽。赫哲语音译。大玛哈鱼(鲑鱼),是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人网捕的主要鱼种,除将鱼肉晒成鱼干储存外,也将营养极丰富的鱼籽晒干保存到冬天吃。可单吃,也可捣碎后与鱼肉松或小米粥等拌在一起食用。
即“豁罗剌思”(2581页)。
清末民初新疆著名商人。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宣统年间(1909—1911),曾创办伊犁制革厂等企业,后转营商业。1917年时已拥有资金200万,在伊犁及全新疆都有很大势力。1912年伊犁起义时曾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