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大
参见“内管领”(308页)。
参见“内管领”(308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18915人(1990年)。主要分布在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江平地区,尤以澫尾、巫头、山心、潭吉四岛最为集中。其先民为古代百越中骆越的一部分,15世纪开始陆续由越南的涂山(今越南海防
契丹部族名。一作品打鲁瑰部。以所俘邻族※达鲁虢部置,为辽太祖20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西南路招讨司,戍黑山(今内蒙古巴林右旗西北罕山)北。
又作“乌骨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方言曰‘再休’,犹言‘再不复’也”,即“休再如此”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
唐时西域于阗王,又作尉迟屋密、尉迟㕎密。姓尉迟氏。原臣于西突厥,贞观六年(632),遣使赴唐献玉带,十三年(639)又遣子入侍。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见“萨仑的斤”(2010页)。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新疆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因不堪忍受哈密王沙木胡索特的沉重差役,在札加甫兄弟带领下围攻王府,要求脱离哈密王统治,改隶哈密厅直辖。不久被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1794—1874清代伊斯兰学者。字复初。云南太和(大理)人。回族。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第二十一世孙。祖上世习伊斯兰教经典,幼年随父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后赴陕西随著名经师周大阿訇攻读伊斯兰教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