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作
见“并作”(891页)。
见“并作”(891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智者”。一说为突厥语官号,亦用作突厥系可汗的称号,汉译“毗伽”,意为“妙手”;一说系唐兀主的称号“杯禄汗”、“不儿罕”的异文,意为“佛”,亦即满族贵族尊号“贝勒”之对音。传入蒙古后,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二年(1404)二月,奴儿干女真首领把剌答哈与忽剌温兀者卫诸首领来朝,明廷在其所居之地置卫,以把剌答哈、阿剌孙等四人为指挥同知。卫治在今黑龙江下游与恒滚河(今阿姆贡河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见“凡察”(129页)。
见“王甲部”(206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直辖地腹里,设治所于开平县(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唐代为奚、契丹地。金置桓州。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开平府为上都路总管府。至元十八年(1281,一作十九年),并为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见“仡兜苗”(572页)。
地名。今陕西华阴县东南。故名阴晋、宁秦。西汉高帝八年(前199)更是名,属京兆尹。东汉至晋隶弘农郡。北魏改隶华山郡。东晋武帝太元九年(384),前燕国君慕容儁子慕容泓,乘前秦淝水之战兵败之机,据华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