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合
见“那木罕”(929页)。
见“那木罕”(929页)。
新疆锡伯族供奉的一种保佑牲畜之神。以布制,上缝九撮羽毛。神位设在正房西间外面西南墙角。平日装于盒中,逢年节请出供祭,举行献马仪式,以示把骏马献给海尔堪骑用。在所献马的尾巴上系以羽毛或红布条,将其拴于神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和林格尔厅巡检陈宝晋纂辑。同治十年(1871)二月成书。现存民国年间油印本,约3千余字,分山川、方舆、疆域、古迹、边堡、道路、桥梁、公署、监狱、祠祀、仓库、兵制、马政、田赋、
即“乌由罕”(332页)。
见“兀慎”(107页)。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见“蒙古勒津”(2336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蒙元时称伊斯兰教教士为答失蛮,元代定户籍,列之为诸色户计之一,与僧、道、也里可温户等享有免除差发徭役的待遇。规定须在回回寺内住坐,不得经营产业。实际上常开张店肆,下海贸易,并荫蔽世俗
金代官名。源于辽代契丹语※“夷离堇”(军事首领)。一说源于突厥语。《金史·国语解》谓:“部落墟砦之首领。”金有移里堇司,设移里堇一员,从八品,掌管边疆部落与部族的村寨,下设司吏、习尼昆(掌本乣差役等事
见“灌奴部”(25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