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勒河卫
见“忽里卫”(1488页)。
见“忽里卫”(1488页)。
云南土司名。明万历十三年(1585)置。治所为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辖境除耿马县外还包括今双江县、澜沧县部分地区。原为孟定府辖地。万历十一年(1583)孟定土官罕虔叛,后明军讨平之,于万历十三年分其地
广西南丹瑶区土司统治时的基层组织。传说瑶族最早迁入南丹时,聚居在八圩、关东(今大瑶寨)、哩乌(今瑶里)、岜地,形成四个部落。土司势力浸入瑶区后,基层设亭进行统治,故名。后人对四亭所在地说法不一:有说是
即“不入八分镇国公” (271页)和“不入八分辅国公”(271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元代地名。在今新疆青河县南。1248年,蒙古大汗贵由(定宗)西巡至此,病卒。
书名。张大(字小云)辑。光绪十九年(1893)成书。25卷。分定浙志功、靖腆志威、平蕃志伐、迎銮志恩、分注志谟、科第志例、筹海志防、守营志烈、经制志政、驭禄志储、建牙志盛、祠宇志典、孝烈志节、撰述志目
见“孩里”(1782页)。
见“失都儿”(590页)。
旧称达木,藏语称“结古多”。 ①自治州名。在青海省西南部,与西藏、四川、新疆相邻接。面积40万平方公里,明清时辖25族(部落),皆系土司。唐宋为吐蕃地,明属朵甘都司,清属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常代表各族办
见“辛古”(1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