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康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驻错那、门隅的财粮机构之一。19世纪中叶设置。驻错宗的亚马荣村。其下分设四个派出机构,即达旺、江卡、升隆和勒布。哲康主事官,称“哲殊”(官商)或“冲巴”(商人)。分机构主事官员分称“达旺冲巴”、“江卡丛巴”、“升隆丛巴”和“勒丛巴”。均为6年一任,亦可连任。职责为收购来自不丹等地大米,垄断盐米交易。哲殊可参加※达旺登哲。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驻错那、门隅的财粮机构之一。19世纪中叶设置。驻错宗的亚马荣村。其下分设四个派出机构,即达旺、江卡、升隆和勒布。哲康主事官,称“哲殊”(官商)或“冲巴”(商人)。分机构主事官员分称“达旺冲巴”、“江卡丛巴”、“升隆丛巴”和“勒丛巴”。均为6年一任,亦可连任。职责为收购来自不丹等地大米,垄断盐米交易。哲殊可参加※达旺登哲。
德昂族个体家庭的祖先崇拜形式。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小祭两次,若修房建屋则大祭。祭时,备米、饭各7碗,每碗上置铜钱3文,草烟、茶叶各7堆,铁7小块,纸旗14面,鲜花14朵,盐1团,衣服1套,水
见“黑水州都督府”(2231页)。
清代官署名。户部置,以稽核京城八旗官兵俸饷等项发放事宜。设满洲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掌处事,无定员。俸饷册档,悉由各旗※俸饷房查造,于一定期限内由各旗都统咨送户部,该处据册载人员升迁除授、挑补病退及截俸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
清代史籍对拉祜族的称谓。雍正(1723—1735)、嘉庆(1796—1820)两朝,由于流官及土司的苛派勒索,被称为倮黑的广大群众曾爆发多次大规模的反封建起义。
见“蔡阳蛮”(2443页)。
清朝管理蒙古热河地区的最高长官。驻地在热河。乾隆三年(1738),设副都统。嘉庆十五年(1810),改设都统,驻承德府(今河北承德市),辖有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内蒙古部分地区,管辖喀喇沁3旗。掌管蒙汉交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见“室点密可汗”(1749页)。
汉代夜郎国周围诸小国的总称。后设县20余,如且兰、镡封、鄨、平夷、同并、谈指、宛温、毋敛、毋单、漏江、谈藁、句町、漏卧、西随、都梦、进桑等,其中的句町、漏卧、且兰等邑各有君王。汉时,有封为王或侯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