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茶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国家不卖茶,仅卖引、由,即可从中取得税金。商人课税后便可取得一定数量的茶叶购买权与销售权。无引、由及茶、引相离者,则要受追究,照私茶论处。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国家不卖茶,仅卖引、由,即可从中取得税金。商人课税后便可取得一定数量的茶叶购买权与销售权。无引、由及茶、引相离者,则要受追究,照私茶论处。
又称“勐吴”。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由三四个个体农户或大家庭中的几个个体火塘集体耕种的土地。伙耕者多是兄弟、同族或姻亲,共同占有耕地,种籽按户平摊,共同劳动(开始各户劳力出多出少不计较,后来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牲畜产羔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时征收的称“白税”。
书名。有关侬智高起兵事件志书。15篇。宋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夏县人)撰。据采访笔记整理,每条后均注明提供材料者姓名,且当时司马光尚非权贵人物,故所记比官书较有真实感。
隋朝官署名。大业十一年(615),西突厥射匮可汗遣侄儿率诸部首领到长安朝贡,同年朝贡者尚有龟兹、疏勒、于阗等使者。为处理日益繁多的西域事物,接待西域来使,设此专门机构。
见“领民酋长”(207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又名云接寺塔。俗称中寺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位于中京道光中府(今辽宁朝阳)。在今朝阳东凤凰山(古称龙山)上,现存佛寺上、中、下三处,山顶为上寺,下行一里为中寺,下寺居山腰。上、中寺各有塔遗存。上寺
即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十二连城。隋文帝杨坚于开皇三年(583)在此设置榆林关。七年(587)又置榆林县。二十年(600)改为胜州,故城原为汉代云中郡沙南县城,隋朝在此城遗址的基础上筑胜州新城,城呈长方形,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号小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次子。出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715),父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