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缅官学
学堂名,官办。清乾隆以后为在内府三旗内培训回、缅语文专业人才而特设的学堂。回文官学,原创设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属内务府,以司官2人管理学务。初选三旗幼童就读,学伊斯兰语文。于居京的新疆维吾尔族人内选充教习。师徒待遇概从优。学为济用,理藩院因新疆民族事务亟需此项人才,内务府遂即咨送回文学生过院。乾隆三十三年(1768),亦因时需,又增设缅文教习,令该堂学生兼习缅甸语文。迄嘉庆(1796—1820),内务府犹行文于云贵督抚,咨请选择缅文教习送京。
学堂名,官办。清乾隆以后为在内府三旗内培训回、缅语文专业人才而特设的学堂。回文官学,原创设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属内务府,以司官2人管理学务。初选三旗幼童就读,学伊斯兰语文。于居京的新疆维吾尔族人内选充教习。师徒待遇概从优。学为济用,理藩院因新疆民族事务亟需此项人才,内务府遂即咨送回文学生过院。乾隆三十三年(1768),亦因时需,又增设缅文教习,令该堂学生兼习缅甸语文。迄嘉庆(1796—1820),内务府犹行文于云贵督抚,咨请选择缅文教习送京。
见“癿加思兰”(816页)。
西域古山名。见两汉书《西域传》。《魏略·西戎传》、《晋书·四夷传》·《魏书·西域传》、《隋书·裴矩传》、《旧唐书·西戎传》、《新唐书·西域传》、《五代会要》、《宋史·高昌传》、《元史·河源附录》、《大
参见“八旗生员”(28页)。
①国名。又作霍罕、敖罕、郭酣、蒿汉。位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18世纪初年以前,受制于布哈拉汗国艾米尔。后乌兹别克“明”氏族额尔德尼伯克(1753—1770)势力扩大,遂置官自立,并占有浩罕、安集延、玛尔
见“左部哈萨克”(459页)。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一种民族歧视、
宋、元、明、清时期壮、布依等族地区土司基层政权机构。宋征服广西西北部今红水河沿岸后,委派岑氏土官统治其地,称泗城州,后曾升为军民府。岑氏按“人十为家,家十为亭”,在州之下设甲、亭基层机构。相传泗城州军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一作酋龙、世隆)于唐大中十三年(859)嗣位时所称国名。唐乾符五年(878)其子隆舜改称大封民国。
见“遥里”(2370页)。
见“虎尔哈部”(1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