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把事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蒙古国将领。又译阿刺黑。八邻部人。原为泰赤乌部塔儿忽台属民。宋嘉泰二年(1202),泰赤乌部兵败后,与父※述律哥图、弟※纳牙阿投归铁木真(成吉思汗)。以不忘故主,擒而又纵,深得铁木真赏识。随从统一蒙古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亦作“葫芦王地”。指云南省沧源的班洪、班老、永邦和班况( (1961年已划归缅甸)等地区。因当地佤族相传人最早是从葫芦出来的,故其名可能与此有关。也有以此泛指佤族聚居的阿佤山区。
松赞干布(617?—650)辅政名臣之一。藏文创制者。吐蕃人。大臣屯弥阿努热嘎达之子,生于今隆马宗之聂地。曾奉命先后出使唐及尼婆罗(今尼泊尔),迎娶唐文成公主及尼婆罗公主,为增进汉藏及尼藏之间友谊做出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依部族姓氏命名,属党项八部之一。今人考证其原居地在今四川松潘西北大金川上游细华以南阿坝地方。
蜀人氏族名。《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载:黄帝正妃所生第二子“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据此,近人谓为氏族名,或谓蜀人为汉族的支系。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契丹王朝的一种军队。由亲王大臣的部曲组成。《辽史·兵卫志》称,“辽亲王大臣,体国如家,征伐之际,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大者千余骑,小者数百人,著籍皇府。国有戎政,量借三五千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是军
见“拽剌”(1620页)。
?—1369明洪武时广西壮族起义首领。亦名英杰。广西左江上思州人。洪武(1368—1398)初,于上思州聚众反明,邻近百姓纷起响应,拥众万余,兵逼郁林州城。知州赵鉴、同知王彬集民丁拒守,被困半月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