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马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或集体进行砍烧,由各个家庭分别种植和收获。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或集体进行砍烧,由各个家庭分别种植和收获。
见“完颜亮”(1145页)。
旧时云南德宏户腊撒(户撒、腊撒的统称)地区阿昌族嫁女时索取的身价钱。解放前阿昌族青年男女有恋爱自由,但结婚不能自我作主,乃由父母包办,盛行买卖婚姻。当男方家向姑娘家求婚时,姑娘家常依据对方的经济情况尽
即“斡亦剌”(2425页)。
见“墨尔根特木纳”(2509页)。
西突厥部落。属十姓部落西厢(右厢),居碎叶川(今楚河)西。共有五部:阿悉结阙部、阿悉结泥熟部、哥舒阙部、哥舒处半部、拔塞干部。每部设一俟斤统辖。与※五咄陆部不睦,常互相争战。唐永徽二年(651),阿史
山名。即支莫挚山。位于中国、不丹、锡金边界。光绪十六年(1890),中英签订的《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八款》第一款规定此山山顶为西藏与哲孟雄(锡金)的分界线。
见“盈歌”(1714页)。
?—1911清末大臣。内务府镶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字新甫,号鼎臣、独醒居士。咸丰六年(1856)进士。同治五年(186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十年(1871),迁盛京刑部侍郎。光绪三年(1877),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官名。总旗系明代千户所的低级军官,在百户之下。明清在青海、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授投诚之当地头目任此职,令其谨守疆土,约束土民,服从征调,为武职小土官。准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