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
见“塔克世”(2158页)。
见“塔克世”(2158页)。
地名。瑶族聚居地。在今湖南桂东县境西南,地处湘、赣边界。南宋嘉定朝时(1208—1244),当地先后爆发了以瑶族首领罗世传和李元励领导的瑶民大起义。
1896—1941民国时期新疆政治活动家。新疆哈密人。维吾尔族。1912年参加铁木耳领导的第一次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失败后去北疆和阿富汗游历、经商。不久返回哈密,任王府卫队副队长。1931年率队参加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系扎什伦布寺札萨克喇嘛,任商卓特巴。乾隆六年(1741),率扎什伦布寺堪布偕郡王颇罗鼐之代表扎雅班智达等,于绿东谿卡主持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剪发、换僧衣仪式,迎至扎什伦布寺之噶当木
明彝族土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元代世袭女土官实哲归明。次年,改乌蒙路为府。十六年,其地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阿普进京朝觐,贡方物,授乌蒙府(今云南昭通市)土官知府。在京病故。建文
见“耶律宗真”(1315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镇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分,去声)之分。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
见“女真译语”(147页)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其先人为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土著。所部宋代称“沙马部”,或作“沙麻部”、“沙骂部”。元、明以来,迭为雄长,清初首领绝嗣,由贵州水西彝族安邦彦后裔入赘继承,又称沙马安家。康熙四
亦作贵家。南明桂王(永历帝)入缅所遗官族及随从之后裔,明亡后分散于滇西南及木邦一带,逐渐形成桂家集团,经百余年繁衍生息,至清乾隆时(1736—1795)势力强盛,在其首领宫里雁统领下,于木邦开办※波龙
即“达犴”(19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