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喀尔喀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元代勋戚、朝臣及近侍等赴内庭大宴时所着特制衣冠。又作百官质孙服。均为皇帝所赐。冬夏之服不同。冬有9等,夏有14等,其制如一,盛饰珠翠金宝,穷极华丽。参见“质孙宴”(1467页)。
见“巴哇簇”(410页)。
见“祐世隆”(1766页)。
湖名。即今黑龙江省南部镜泊湖。忽汗河(今牡丹江)由南向北流经此。唐代称为忽汗海,金代作阿卜萨湖,明代又改称镜泊湖,清语呼毕尔腾湖。今沿明称。8世纪中,渤海国曾于湖东北、忽汗河东岸建立国都,为上京龙泉府
见“列喜列刹”(719页)。
吐蕃本教高僧。据本教史籍《古代吐蕃缘起之要义论》载,在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时,已有本教(一说始于其子木赤赞普时),赞普御前设护身本教徒“古辛”为侍者,被誉为“智慧因本”。他为聂赤赞普御前第一位护身本
?—1789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先世出自新疆回部。初为骑兵。从征金川、西藏有劳绩,官守备。又征金川,以功赐“劲勇巴图鲁”号,擢参将。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任云南腾越镇总兵。四十九年
明末象棋国手。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与诗人、书画家闪仲俨之婿马元中兄弟友善,常与之为桔中之乐,被誉为“棋界巨擘”。曾与旅行家徐宏祖(霞客)对奕。亦长诗文。
清代惩处八旗内逃亡者及失察官员、窝主等的法律。例定凡逃亡事出,该管人员须于法定日期内呈递“逃牌”,上书逃人姓名、年貌、旗籍、服色及逃亡日期、次数、有无携带军器等。超限或隐匿不报者,系官罚俸、降级,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