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
见“辽庆陵”(65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可河卫皆作噶哈卫。
?—1246元太宗※窝阔台皇后。又译脱列忽乃、秃纳吉纳、朵列格理、秃剌乞纳。乃蛮氏(又作乃马真氏)。一说为太阳罕太不花女。原为兀洼思蔑儿乞部长带儿兀孙妻(一说为蔑儿乞部长脱脱子忽秃妻),宋嘉泰四年(1
见“奇里克部”(1352页)。
参见“火器营”(393页)。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次年,改延禧监、崇祥监。四年,升崇祥院。泰定四年(1327),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
?—351十六国时期后赵末代皇帝。350—351年在位。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石鉴弟。初封新兴王,镇襄国(今河北邢台)。青龙元年(349),以武德王石闵(冉闵)独揽朝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