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廊厅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见“毗加可汗”(164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拉山卫,并说清代有拉拉山,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安宁县)东,与们河相近。
见“敌烈部”(188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廉年号。1201—?。
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以物易物,即汉人以珠、布、盐、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鹿茸、各种兽皮及水藤、通草等土产。
古代东南越族一支。亦称瓯越。主要分布在今浙江南部的瓯江流域一带。其来源主要有越国后裔说和土著说二种。以农业生产为主,擅长造船航海,有断发文身之俗。其名早见于周世,秦并天下后,其首领被废为君长,以其地为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即“乌昭庆”(335页)。
亦作把土鲁。满语、蒙古语音译,“勇士”、“英雄”之意。历史上满族、蒙古族统治者曾以此号赐予勇敢善战的部属。①元代的拔都、拔都鲁等即是,元亡后蒙古游牧部落中尚沿用之。②清太祖以前,※觉罗中武功郡王礼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