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京师八回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1737—1797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松桃大塘人。苗族。家贫,靠耕种少量土地和卖草鞋为生。少时习武,正直刚强。乾隆五十八年(1793),与四川秀山县青龙屯汉民一起,抗粮抗租,捣毁土司衙
※西羌先零部的一支。居于湟中(今青海湟水两岸)。新莽时(公元9—23年),参与羌民起义。更始年间(公元23—25年),攻金城(今甘肃永靖县西北),杀太守,居其郡。光武(公元25—57年在位)初,天水割
亦作“葫芦王地”。指云南省沧源的班洪、班老、永邦和班况( (1961年已划归缅甸)等地区。因当地佤族相传人最早是从葫芦出来的,故其名可能与此有关。也有以此泛指佤族聚居的阿佤山区。
土族他称。蒙古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即“合八字”。旧时朝鲜族婚俗。男家求婚时,需把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时(即“四柱”)的红帖送给女家。女家则以男女“四柱”,对照“五行”推算双方的八字是否合适。如认为合适,则答应联姻。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
见“女真文”(145页)。
南诏封山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以点苍山(位于今云南大理市洱海湖之西)称中岳,为五岳之一。贞元十年(794),异牟寻遣子寻阁劝及清平官与唐使崔佐时会盟,即在此山下
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十四世国王。一作段政明。白族。大理人。※段思廉孙,※段廉义侄。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第十三世国王段寿辉鉴于高智升、高升泰一门权倾大理国,心中不自安,以“天变”(日月蚀)为托辞禅位
书名。清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长顺(1837—1904,达斡尔族,隶满洲正白旗)主修、翰林院编修李桂林(1839—1910,今河北秦皇岛市人,字子丹)主纂。122卷,附舆图14幅。光绪十九年(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