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见“宇文邕” (898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洪武七年(1374)置。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东北陇木头。其长官陇木人,杨姓。官职世袭。辖玉亭、神溪等12寨。嘉靖间(1522—1566),长官使杨翱随总兵何卿征白草羌有
见“达巴八措”(731页)。
?—998辽代中期著名将领。字逊宁。契丹族。辽太祖族兄、南院夷离堇耶律绾思之子。因常与宋战,有威名,宋人常以其职衔“于越”、“舍利郎君”呼之,史亦载此称以代其名。穆宗应历十五年(965),随北府宰相萧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1875—1913清末西藏地方官员。全称夏格林巴米久伦珠。藏族。后藏夏格尔宗(旧译协噶尔宗)之林努布格卡人。出身贵族世家。夏格林巴乃家族名。时家道中落,仅存一小谿卡。后往拉萨,以好学,由甘丹寺活佛荐往
金陵墓名。天会十四年(1136),熙宗追谥※完颜乌古迺为惠桓皇帝,庙号景祖。皇统四年(1144),号其陵墓曰定陵。原在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正隆元年(1156),迁葬于大房山(今北京
肃北蒙古族的一种风俗。凡出生的婴儿均要留发,俟其长到三、五岁时,始将所留“胎毛”从四周剪去,只留顶发。剪发时要举行仪式,先请喇嘛占卜,选吉日,邀请叔伯姑舅等亲朋好友参加。届时由主人向客人一面献哈达、敬
?—1635后金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九弟。天命十年(1625),奉努尔哈赤命同侍卫博尔音晋等率兵2千征虎尔哈部,收500户。因功授骑都尉世职。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征明,略地
蒙古族古代刑罚。蒙古族自古崇九,把九看作众多而神圣的数字,牲畜又是赖以生存之源,故以科罚九头牲畜作为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计量单位。依罪行之轻重,罚以九或九的数倍牲畜,无畜可罚者,以身充奴。初在民间以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