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郡邑建置沿革表
有关广西历史地理的考辨。不分卷。清黄诚沅(1863—?,字云生,广西武缘,今武鸣人,壮族)撰。内容考辨广西历代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治所在地,古今地名对照。为研究广西地方史及壮、侗、瑶、仫佬、毛南等民族史的必要参考文献。有民国初年印行本。
有关广西历史地理的考辨。不分卷。清黄诚沅(1863—?,字云生,广西武缘,今武鸣人,壮族)撰。内容考辨广西历代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治所在地,古今地名对照。为研究广西地方史及壮、侗、瑶、仫佬、毛南等民族史的必要参考文献。有民国初年印行本。
清道光朝瑶族起义首领。又名蓝元旷。湖南新宁县麻林峒人。瑶族。虽家境贫寒,但年幼苦学,曾考取秀才,为人正直不阿,好打抱不平,有胆有识,颇孚众望。道光年间(1821—1850),新宁县瑶山八洞一带,官府豪
?—1270蒙古国将领。契丹族。为太傅※耶律秃花次子。窝阔台汗六年(1234),以兄耶律朱哥征四川阵亡,兄子室童又有疾不胜任,诏允其袭兄爵,拜太傅。蒙哥汗八年(1258),随汗入川,献“欲略定四川下流
1432—1496萨迦派密法传承贡噶支派之创始人。藏族。生于吐蕃创造文字大德图弥桑布扎家族,故称图敦(意为图族上师)。幼名扎阿杰布。从绛巴林巴受比丘戒。师事扎托巴索南桑波,学习萨嘉派子孙院所传密法。明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
见“达卢骨部”(731页)。
见“女真文”(145页)。
书名。南宋人宇文懋昭撰(一说为宋、元间人所辑,伪托宇文懋昭)。40卷:凡纪26卷、开国功臣传1卷、文学翰苑传2卷、杂录3卷、杂载制度7卷、许亢宗行程录1卷。前有进书表,末署端平元年(1234)正月十五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