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见“隆务寺”(2136页)。
※西羌的一支。又作紫羌。汉魏之际,与白水羌、黑水羌同居于白水流域中上游地区,属阴平郡(治今甘肃文县)管辖。晋时徙居汶山郡广柔、平康县。晋元康八年(298),兴乐县(今四川南坪西)黄石(羝)羌、卢水胡来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九年(1272),世祖第三子忙哥剌始受封。其子阿难答于至元十七年,孙月鲁帖木儿于至治三年(1323)先后袭封。
见“蒙古译语”(2332页)。
原出自敦煌,今存武威文管会。木简共4支,长方形,有木柄可持。藏文颂佛祈祷文分别写在4支木简上,内容为祈求智慧增长、疾病消除、畜产繁殖。所敬之神佛主要是龙神及观音菩萨诸眷属,其中也提到一名本教神尧辛。从
明代彝族文物。碑刻于明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彝文、汉文两块碑分开并立,彝文碑上刻彝文1922字,汉文碑上刻汉文2364字,是现今发现的镌刻彝文最多的碑石。
见“俟利发”(1690页)。
1633—1648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七女。初号淑哲公主,后封固伦公主。崇德六年(1641)二月,许婚蒙古族内大臣二等梅勒章京鄂齐尔桑子铿吉尔格。顺治二年(1645)正月,成婚。铿
?—1660清初大臣。居翁牛特。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走,在西拉他拉大草滩(今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卒。与德参济旺等降后金,隶蒙古镶黄旗。崇德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