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万
吐谷浑王族。慕容氏。※吐谷浑王※诺曷钵与※弘化公主第五子。以父附唐、内徙,受唐封右鹰扬卫大将军、宣王。
吐谷浑王族。慕容氏。※吐谷浑王※诺曷钵与※弘化公主第五子。以父附唐、内徙,受唐封右鹰扬卫大将军、宣王。
见“诸抹”(1951页)。
明代蒙古图们汗(土蛮)任命的执政大臣。嘉靖三十七年(1558),蒙古左翼察哈尔部的图们汗即位后,力图以和平方式统一分裂割据的蒙古各部,恢复大汗对全蒙古的统治,于万历初年(约1576—1582年之间),
藏族地区葬俗中最高的一种葬式,佛教有名望的活佛和僧侣死后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之俗。其葬法:(1)较为普遍的是将火化的骨灰埋在砖塔内。(2)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放在“灵塔”之塔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改四川松潘、懋功、杂谷脑等藏族聚居地区土守备为屯守备,以原番民土官或首领充任,又称土弁,准世袭,颁给图记和委牌。负责管理辖区内所有军民事务,并须听官府调发从征,有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见“阿拉布坦”(1225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蒙古国将领。又译剌真。孛思忽儿弘吉剌氏。※赤驹驸马之子。尚成吉思汗孙女鲁国公主薛只干。宪宗七年(1257),袭为万户长。八年,随汗攻宋,入四川。九年,攻钓鱼山,不克。继从汗弟忽必烈下大清口。后率军破山
清代四川西南部土司延请汉族协助办事之人。俗称师爷。帮土司办理上行文书及在迎送汉族官员时,任翻译。土司滋事,多系此辈从中唆使。后仿云南刊木榜示谕土司之例。规定凡川陕土司所延请之人及在土司署内办事之通事,
即、“龟兹”(1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