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即“完颜乌带”(1149页)。
见“满都鲁”(2390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福荫、洪福、伟大、神圣、威力。明代蒙古人尊称元太祖为“索多成吉思汗”。瓦刺首领※脱欢欲夺取汗位,在※八白室内说:成吉思汗是索多,自己亦是※索岱后裔(指其远祖母为成吉思汗的公主)。嘉靖十
清代台湾开发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清代在台湾“理番”方针的一大改变。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对内山高山族地区长期采取隔离封锁政策。同治十三年(1874),钦差大臣沈葆桢鉴于日本侵略者对台湾的觊觎和不断入侵,向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1070—1142金初将领。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纳邻河人。后徙咸平路梅黑河。女真族。阿勒根氏。勇毅善射。金初,领谋克、猛安,随军伐辽,每战皆克。皇统元年(1141),以功擢宣威将军。翌年,授同知通远军
1893—1932广西右江革命根据地和百色起义领导人之一。原名秉吉、秉乾,又名韦萃。广西东兰县人。壮族。青年时为寻求革命道路,曾赴长江下游各省考察民情,并拜会孙中山和廖仲凯。1916年参加护国军,讨伐
又作奔古尔著簇、奔古尔着簇。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六年(1470),族人龙卜节等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以衣服、彩缎等。此后,其首领不断依例入贡明廷。成化十二年(1476)派米
宋时壮族地区集市。因在僚人聚居地区开市,或以僚货为主进行交易而得名。在邕州晋城县(今邕宁县)附近的石溪口(今石埠)。僚人渠帅岁时在此经商,特别是马匹交易,故又称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