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罗卜旺布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1708清朝将领。蒙古族。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多罗郡王※班第孙,墨尔根巴图鲁温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二年进京朝贡。十四年(1675),随军征察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
旧时赫哲族萨满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佛力兰”、“佛六兰”、“佛日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专司祈祷的萨满(一说其不能称萨满)。过去赫哲人凡举行祭天神、吉星神等盛大祀典,由其向神祷告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见“惰塔”(2273页)。
见“阿沙”(1192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建和林路,置和林路总管府,治所在和林(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和宁路,置和宁
见“碎叶水”(2351页)。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译者佚名。西夏文译者题款载为大明皇帝和皇太后御译,是为惠宗及其母梁氏皇太后。木刻梵夹本。计107面,每面6行,行17字。后有发愿文12面,为元皇庆元年(1312)作。除记述佛教在东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