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濮”(2580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参见“巴特满”(412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骨咄施国沃沙城(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辖五翎侯、休蜜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175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一译噶尔藏多尔济。※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孙。姓绰罗斯。因世代驻牧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故又称额琳哈毕尔噶台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率众
444—506北魏大臣。原名思礼,后赐名怀。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人。太武帝时父源贺(本称秃发破羌)归北魏,赐姓源氏,官至太尉。北魏文成帝和平(460—465)末,为侍御中散。
清代光禄寺负责煎熬乳茶的执事人。寺置数人,原设“熬茶蒙古”亦数人。※拜唐阿(执事人),以八旗子弟充。拨入该寺者,专以熬煎乳茶,故称。光禄寺茶汤,饮尽天下客、官场人,享有世誉,故时人以合咏云:光禄寺茶汤
蒙文史籍中指蒙古及其周围地区的民族或国家。亦译作五色国或五色四裔。一说出自佛教的“五方色”,指东方黄,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中央青。※《大黄史》等书称,五色者,青蒙古,白高丽,黄回回,红汉人,黑西藏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1万多(1975年)。分布从卑南主山的南部到大武山以北的地区,包括环绕浊口溪、隘寮溪及大南溪上游山地,分属今屏东县的三地、雾台,高雄县的多纳及台东县的卑南、大南诸乡。据
?—971※喀喇汗王朝可汗。※萨图克·博格拉汗之子。956~971年在位。称“阿尔斯兰汗”,意为“狮子汗”。曾在苏菲派教士帮助下在全国推行伊斯兰教,960年有20万帐突厥语部族人入教。在位期间,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