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希亮”(1313页)。
金大臣。奚族。伯德氏。挞不也子。初仕辽为御院通进。金太宗天会(1123—1135)初,随父归金。奉命招降松山、平州、蓟州未附军民,督之耕作。三年(1125),从完颜宗望攻宋,为军马猛安(千户长),与诸
回回拳术名。亦称“叉拳”、“插拳”、“揸拳”。其源传说有3:一为唐时(或明末清初时)西域回回人(或“回鹘”人)查密尔东来传拳于鲁西冠县一带,后世遂以其姓为拳名。二为明末抗倭名将查尚义所创。三由少林派拳
见“蒙格”(2324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喜和平安定的人”。他称撒梅、明朗。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路南、泸西、丘北、弥勒、陆良、罗平、宜良、武定等县和昆明市。详见“彝族”(2594页)。
书名。元官修。210卷。起中统元年(1260)三月,迄至元三十一年(1294)正月。附《事目》54卷,《圣训》6卷。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世祖逝世,四月,成宗继位,六月,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纂此书,由董文用
见“堆龙德庆”(1978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铺号名。北京蒙古族手工艺人葡萄常开设。葡萄常原籍蒙古,隶满洲正蓝旗,后迁居北京。因姓常,善于制作工艺品玻璃葡萄,故称。后传至常在(1852—1932),初为家庭手工业,清光绪三十年(1904),慈禧太
藏语音译。见“谿堆”(25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