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爱国者。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原任温巴什(什户长)。清咸丰五年(1855)六月,浩罕玉散和卓依善纠集小股歹徒,企图窜犯喀什噶尔,策动叛乱。途经阿斯图阿尔图什庄时,他设计将其稳住,深夜将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册封一些被其统治的民族头人的称谓。解放前傣族封建领主把受其统治的哈尼、布朗、拉祜等民族的地域划分为12个单位,称“火圈”(每个“火圈”包括几个或十数个自然村)。每
见“阿里麻里”(1224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速古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色而强大的一支人”。他称墨彝、白彝、彝家、甘彝等。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曲靖地区、昭通地区及文山、红河、大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部分
①清代新疆河名。见《西域水道记》等书。西蒙古语“晶”为“蒸甑”之意。即今新疆精河。源出天山,三源合而北流,经安阜城(今精河县城)西,北入布勒哈齐池(今艾比湖)。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宁玛”意为“旧”或“古”,意即“旧派”,指其传入西藏最早、历史最久,并一直保持古老的宗派传承。因其僧人衣帽尚红,又俗称“红教”。该派主要教法是密教,从赤松德赞赞普(755—79
1847—1924清末民初纳西族教育家和诗人。号兰坪。云南丽江石鼓人。中年考取秀才,42岁方中举,对科举不满,为开阔视野,赴南洋考察实业,在新加坡任华人家庭教师。归国后,任大理、弥勒等县教谕。回乡提倡
即“段忠”(16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