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柔若语

柔若语

我国自称柔若的怒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兰坪、泸水两县的部分地区,使用人口约2500人。柔若语内部语音上稍有差别,但彼此完全可以通话。以兰坪县兔峨乡的柔若语为例。语音特点:有单辅音23个。塞音、塞擦音分送气与不送气,塞擦音有舌尖前和舌面前两套,有唇齿音,有复辅音。有29个单元音,其中有10个普通元音,紧喉元音9个,鼻化元音7个,紧喉鼻化元音3个。有50个复元音。分3类,由i、 u、 y介音加主要元音组成的后响复元音37个;由主要元音加i、 u韵尾构成的前响复元音7个;三合复元音6个。无辅音韵尾。有6个声调,其中高降调和低升调主要出现在紧元音里。声调区别词义的作用较大。语法特点:虚词和语序是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形态是表达语法意义的辅助手段。词类有名词、代词、数词、量词、动词、形容词、副词、助词、连词、情感词10类。名词有多数和指小语法形式,用在名词后加助词表达。亲属称谓名词有人称领属范畴,用在名词前加从人称代词缩减而来的词头表示。数词一般不单独使用,和量词结合用时次序为数词在前,量词在后。量词很丰富,语法作用除了表量外,还有定指、类别等作用,量词可单独和名词结合表示类别或“一”量。人称代词有单数、双数、多数和集体4类,第一人称除单数外,都有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区别。指示代词较丰富,有普通指和远指的区别,还有指平地、上方、下方的区别。反身代词用重叠人称代词再插入-sa31的形式构成。动词有体、式、态等语法范畴。体分将行、进行、已行、完全、曾行5种,均用在动词后加助词的方式表达。式有命令、祈求、疑问3种,用动词词根元音屈折变化加词头和助词等方式表达。态有使动、互动两种形式,使动用动词前加虚化动词表示,互动用动词后加助词表示。形容词有丰富的后附藻饰成分。结构助词有领属、受动、工具、处所、从由、比较、定指等类,句法作用较大。句子的基本语序为主一宾一谓,名词、代词作定语在中心词前,形容词、数量词作定语在中心词后,状语多数在谓语前,少数也可放在谓语后。词汇特点:单音节或由单音节合成的复合词占大多数,多音节的单纯词很少。复合词的构成方式有并列、修饰、支配、表述4种,派生词也占一定比例,用加在词根上的词头或虚词表示。借词主要来源于汉语,有一定数量的早期汉语借词。也有少量白语和傈僳语借词。

猜你喜欢

  • 平越县

    县名。位于贵州省中部。战国时为且兰国邑。秦为象郡且兰县。汉初复为且兰国邑。元朔三年(前126),置且兰县,元鼎六年(前111),为牂牁郡治。隋以其地置宾化县。元置平月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府。明洪武十四

  • 折箭遗教

    吐谷浑典故。据《魏书·吐谷浑传》载:宋元嘉三年(426),吐谷浑王阿才(又作阿柴)临终前召集子弟20余人进行教诲,命其母弟慕利延将一支箭折之,如命;又命取19箭折之,延不能折。阿才训曰:“单者易折,众

  • 安远庙

    黄帽派喇嘛庙。一称伊犁庙。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朝政府为满足内迁的达什达瓦部宗教活动需要而建。形制仿伊犁固勒扎庙。缭垣正方,周1里许。四面各有门。主体建筑为普渡殿,座落在6

  • 沃沮故地

    汉魏时沃沮族所居之地。沃沮族分南沃沮与北沃沮两部分,南沃沮占有朝鲜半岛盖马大山以东,南至今元山以北,北至图们江附近的沿海地;北沃沮分布在图们江北,约有今吉林省和龙、延吉、汪清、珲春等县地。《新唐书·渤

  • 尼隆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 非恩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 大理古代文化史稿

    书名。近人徐嘉瑞著。初版于1949年,原名《大理古代文化史》。1962年经作者修改,1978年由中华书局再版。内容有关云南大理地区的古代文化,上溯远古,下迄宋代,尤以南诏、大理国文化最详,书中引用了不

  • 拓跋伏罗

    ?—447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子。太平真君三年(442),封晋王,加车骑大将军。五年,督高平、凉州诸军讨吐谷浑慕利延。军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间道行抵大母桥,出其不意袭破之,使慕利延

  • 大昭顺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开平元年(907)五月,奉命朝后梁,贡海东物产。

  • 肃州互市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