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莪昌、蛾昌等。元明时对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的称谓,即唐以来之※“寻传蛮”。主要散居于澜沧江上游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带。部分由于接受了附近汉、傣民族的经济文化影响,分化为近代的阿昌族;发展比较落后的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房山县磁家务。北靠半壁山,南临大石河。1981年调查发现。规模较大,东西宽200米,南北长300米。烧造年代较长,始烧于契丹初期,金代有所发展,直到元代方停。器物种
见“丹白尼玛”(377页)。
?—635隋代吐谷浑可汗。又作允伏,号步萨钵。※世伏弟。开皇十七年(597),兄被国人杀害,嗣立。遣使赴隋,表陈废立事,并请依吐谷浑“兄死妻嫂”风俗,娶嫂隋之光化公主为妻,获许。此后,与隋通好,“朝贡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勿口”,枢密六大之一,位在第三。
新疆哈萨克族旧婚俗之一。意为“转房”。妇女结婚后,如丈夫病死,要求改嫁,一定要先嫁丈夫兄弟。如无兄弟,则须嫁亡夫的叔伯兄弟,只有本家族无人娶时,方能嫁本氏族其它成员。因女子嫁至夫家,不仅为夫家中一员,
1841—1903清代伊斯兰教学者。字致本,新兴(今云南玉溪)大营人。回族。著名阿訇马学宽之子。幼随父学习伊斯兰经典、阿拉伯文和汉文。曾随舅父马仁山到麦加朝觐,留居土耳其、伊拉克、埃及、印度等国四、五
明代官署名。为兵部四司之一。中央政府管理驿传的机关。具体执掌为:管理两会同馆及全国水马驿,递运所和急递铺。给驿符验,制定并执行邮驿典章制度,决定邮驿的开设、关闭和变更,监督检查驿站行政。下设6科:递发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朵儿禅,华言大施食也。”藏语gtorchen,译为“大施食”,举行法事时以糌粑酥油揉成食品施撒,以祈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