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米
参见“根保”(1811页)。
参见“根保”(1811页)。
土家族祭祖典礼。土家语称“舍巴”。盛行于酉水流域土家族地区。每逢过※“赶年”,于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五日举行。一般设在摆手堂、土王庙或三抚宫等场地,供族人活动。先举行敬奉仪式,由巫师(土家语称“梯玛”)主
契丹族。王子班郎君胡思里女。辽圣宗时期,契丹空前强大,开泰九年(1020)十月,西亚大食国遣使进方物,为王子册割(册哥)请婚,次年三月,复请婚,时她为圣宗封公主嫁之。加强了契丹与大食的友好往来。
旧时布依族、壮族民间交际习俗。亦称打伙计、拜同年,有“结交为兄弟”之意。流行于广西、贵州壮、布依等民族地区。异村异姓青年男子在交往过程中,如遇到年龄相近、情投意合、友情深厚、情同手足者,经双方同意,互
西域古地名。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长春真人西游记》云:邪米思干(撒马尔罕)大城,西辽时,名为河中府。耶律楚材《再用韵纪西游事》诗“河中花木蔽春山”句下自注:“西域寻思干(撒马尔罕),西辽目
?—1791西藏地方官员。藏族。七世达赖喇嘛之侄,辅国公贡噶丹增之子。继承父爵。与达赖喇嘛、班禅及掌办商上事务者均保持联系。乾隆五十二年(1787),与子在拉萨新建乃觉拉康寺院。次年,任噶伦,陪驻藏大
即西州回鹘。因其王称阿萨兰汗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战国时期中山国相邦(相国)。周慎靓王三年(秦惠文王更元七年,前318),相秦国。约在中山王时(前328—前308年在位)转至中山国任相邦,曾“以车百乘使赵”。余事史缺载。
?—1757清代勇士。索伦人。隶镶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从宁夏将军和起驻巴里坤,因功赐号巴图鲁。后两年,从副都统额尔登额攻博罗齐时,英勇战死。
即“讷都六设”(921页)。